AIS船舶与导航的用法以及规范
AIS船舶与导航:船舶自动识别系统(AIS)是融合卫星定位、VHF通信与电子海图的“电子身份证+避碰辅助眼”,在导航中用于周边目标识别、会遇预警与交通协同,但不可替代雷达瞭望与《国际海上避碰规则》(COLREGs)。
一、导航中的实际用法
• 开航前:核对静态信息(船名、MMSI、呼号、IMO号、船型、船长船宽)与证书一致;录入航次动态——吃水、目的港、ETA、航行状态(在航/锚泊/系泊)、危险品信息;自检GPS、天线、电源与显示终端。
• 航行中:在电子海图(ECDIS)或雷达叠加层查看周边船舶船位、航向、航速(SOG)、最近会遇距离(CPA)与到达时间(TCPA);通过船名直接VHF协调避让;接收岸基航行警告与安全短消息。
- 协同判断:AIS目标与雷达回波、视觉瞭望交叉验证;对小船、渔船、非AIS目标不可盲目信任“空白即安全”。
二、运行与值守规范
• 全程常开:航行、锚泊、靠泊作业期间连续开启,自动播发与接收,不得人为关机、拔线、屏蔽;仅当船长认定危及船舶安全时可短时关闭,须记航海日志、说明原因,脱险立即重启。
- 信息真实:禁“一船多码”、套用他船MMSI、伪造船位;静态信息改动需船长授权,动态信息随航次实时更新;每航次或每月至少复核一次。
• 设备合规:按SOLAS V/19及国内检验规则配A/B级设备,不私装混装、不新旧同跑;主备电源自动切换;年度检测射频、报文与电磁兼容,留存报告。
• 故障处置:信号中断立即记日志、报VTS/海事,加强人工瞭望,尽快修复,禁“带病隐身”。
三、法律边界
国内依《海上交通安全法》第36条、《船舶安全监督规则》,违规关机或造假可罚船东2万–20万、船员2千–2万并暂扣证书;内河另按条例处罚。AIS是“辅助决策工具”,避碰责任仍以正规瞭望、雷达与COLREGs为准——看见数据,更要看见海面。